☞谨以此文纪念开了个头的正联
cp:亨超×本蝠
☞剧情来自于已经放出的JL2,3内容梗概,我这里设定是阿福在蝙蝠洞见到的是绿灯,也就是扎导最开始的思路,大概就是打败荒原狼之后,正联的众人在荒原狼的传送通道里面见到了达克赛德,与达克赛德打了一架,大超被达克赛德控制了(变成了黑超),正联六个人在被达叔策反的人民的咒骂声里面继续与达克赛德对抗(很多方面能看出来老爷代指的是抹大拉的玛利亚,以下简称玛利亚,玛利亚被教徒们深深的嫉妒着,并且从历史上面抹去了存在,千年之后才得到正名,所以可以肯定这里一定有这样一段剧情),老爷在与卢瑟护送氪石的时候被超人抓住,出现了老爷梦里那一幕(被超人取出心脏),然后本文就发生在那个时候。
☞后续其实是露易丝唤回克拉克的理智,对应闪闪的露易丝是关键,然后正联打败了达叔,大超给他和露易丝的孩子取名布鲁斯,但是露易丝其实代表的更多的是圣经里面圣玛利亚(耶稣母亲)的角色,老爷对应的应当是耶稣的妻子玛丽亚——耶稣驱散了玛利亚身上的鬼,老爷在BVS里面被大超救赎,不再杀人,玛丽亚是个女支女(一说是被教徒抹黑成女支女,有王室血统),老爷是个花花公子(同样是被抹黑),玛丽亚把耶稣复活的事情告诉十二门徒,老爷把复活大超的方法告诉正联(如果扎导的原版这里的复活应该会更加曲折突出一点),但是,特么的,为什么(疯狂敲桌)!!!大超哪回失智不是老爷拉回来的!!! 我一定要魔改一哈!
☞这里的设定是大超杀了老爷之后受了刺激,摆脱了达克赛德的控制,但是失忆了(对,作者热衷于狗血)失忆的大超流浪到了老爷的城市(来自于大超扔老爷的怨念),最后唤回了大超的记忆,结尾是开放的,可以理解为大超打败达叔之后为老爷正名了,也可以是没有正名,但是两个人埋在了一起。
☞作者对于圣经一知半解,这篇狗尾续貂之作也仅仅为了取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灵感去写这种文了,希望有大佬能够按照扎导那条线写出完整的三代剧本叭。
一
时间好像已经过去了几千年那么久。
他快死了。
在死之前,他记起了久远的过去。
他们曾经敌对过,也曾并肩过。
他们互相指责,道歉,拥抱,然后并肩行走在世界上。
而后渐行渐远。
霜雪奏出赞歌,微风堆砌信仰,万千烛火,汇砌明光。
在那个时候,你将去往你仁慈的父亲的怀抱里的时候,你的目光停留在哪里呢?
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彼此了。
那只手撕裂他胸膛,抚摸到了他全身最柔软温热的地方。
“克拉克…… ”
二
他在这里徘徊很久了。
他记得这里应该有一个人。
他固执的这么认为。
我应当记得他,世人应传颂他的功绩,一如传颂我的。
他,是谁呢?
他,在哪呢?
他曾经踏上过这条我走的路吗?
他也曾用什么东西一寸寸的丈量这片土地吗?
还是黑暗环绕在他周匝,却因他的光明而无枝可以依附。
他于黑暗里再度睁开眼,他记得他守护的人民做了犹大,他们为了自己的性命出卖了他们的守护者,并且认定他们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惩罚。
“停下,克拉克。”露易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再离开了,我们需要你,世界需要你。”
可是……我需要什么呢?克拉克心里想着。
他站在哥谭的滴水兽上,凝视着这座城市。
“Tell me something about him, please.”
“Who?”露易丝十分疑惑。
“哥谭市。”
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用“he”来形容哥谭,那是一种莫名的感觉,就好像他曾经无数次见过这座城市在黑暗里化成一只巨大而又强壮的雄性蝙蝠。
那是黑暗的毒药,一切魍魉触之即死。
这座城市明明是漆黑的,他却觉得那蝙蝠是光。
他也许在等待一只蝙蝠的降落。
他这么告诉他自己。
“这里是哥谭市,一个被神明遗弃的城市,克拉克,听着,我们需要你马上……”
“光明没有放弃这里,我能感觉到。”
“那似乎是一只蝙蝠。”
超过常人的视力让他能够看清那蝙蝠飞舞的轨迹。
他离开了滴水兽,见到了满天的昏晦,于是他记起来了堪萨斯洲的阳光。
他记起来他的母亲在阳光里晾晒的衣裳上面闪烁着明亮的光彩。
他记起来他父亲被卷入风暴,也记得风暴过后父亲遗体上面的点点血迹。
他记得有人拿着氪石长矛滑锅他的脸颊,一道长长的伤口,与鲜红的血液。
他听到有人问他:“Do you bleed?”
于是,他的披风变成了红色。
蝙蝠翅膀挥舞的第二下, 他嗅到空气里的血腥味,他记起来他曾经流浪过,到美洲,到澳大利亚,到某某叫不出名字的孤岛,然后到了北极。
北极的风是凛冽的,单是闻一闻就会有种要被对方割掉鼻子的错觉,北极的天是蓝的,一如北极的水,或者某个人的眼睛。
有个人的眼睛也是蓝的(英文中blue有悲伤的意思,这里是一个双关),他对着他,侧过头,微微笑着。
“我做了错事。”他听到对方说。
于是,他的制服变成了蓝色。
蝙蝠翅膀震动的第三下,他落在了这片无人之地上,他听见有人在叫他。
“克拉克……”
“克拉克……”
“克拉克……”
那是谁?
为何呼唤我?
对方无法回答。
克拉克想起来了一位老朋友。
他那天在装甲外面套了个风衣与他踏上的土地颜色一致。
他的皮肤经历了风吹雨打。变得粗糙如同开裂的大地。
当他的手触及对方的胸膛的时候……
“No——”
他获得了希望。
他失去了希望。
“我想起来了,露易丝。”克拉克眼睛里面有什么东西闪烁。
“一切。”
他的双腿再支撑不住他的钢铁之躯,他慢慢跪下来。
这个世界真的好吵啊。
他能听到他被人们污蔑,被人们出卖,被人们谩骂。
“听着,克拉克,蝙蝠侠被抓住了,我们得把他救回来,只有他才能对付达克赛德……”
“我杀了蝙蝠侠。”他听到自己说。
“天呐!”露易丝哀鸣了一声。
三
“但是我会带他回来。”
“连着他的荣耀一起。”
一起……一起埋入土里,供人瞻仰。
我的天,才1300+……这么说话真累。
“我获得了希望是指获得了拯救世界的希望,我失去了希望是指大超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毕竟死老婆了嘛www”
亨超真的,超!凶!笑起来凶,不笑更凶QWQ总觉得这篇文会被亨超人道毁灭呢……毕竟亨亨是一个人扛起亨本大旗的男人来着……
大概就是这样了,放电影里面顶多三分钟的剧情,搁我这里写了一下午qwq
彩蛋一:
论我在写文的时候想些什么:
那只手撕裂了他的衣服……
我:并且拉开裤链就……等等,大超的制服不是没有开口吗?那他咋上厕所……难到要老爷……我怎么开起车了?改掉改掉。
最后:那只手撕裂了他的胸膛。
倘若遇到,应当如何呼唤他?
我:老爷:儿子,儿子,我是你爸爸(bushi)
最后:他,是谁呢?
彩蛋二:
咖啡馆:
大超:你不是被我杀了吗?
蝙蝠:你埋我的时候没看到我棺材上的土飘起来吗?
大超:我仔细看了,没飘起来
蝙蝠:哦,那可能是闪电侠又被祭天了吧。
大超:你怎么知道……哦,不,我不该问你……
蝙蝠:Because I am Batman!!!